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2011年度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6-09-22 17:40:10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12)1号]精神,为学生班、团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树立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基层班、团组织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传承和发扬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现就我校2011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8—2010级在校的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素质高。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获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种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同学威信较高。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本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凝聚力强,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突出。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3、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 
三、评选方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活动采取方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考察推荐——学工部审查评选——公示后确定上报名单。 
(二)推荐名额:优秀学生:全校共推荐34名候选人,外语学院推荐2名。 
优秀学生干部:全校共推荐15名候选人,每学院推荐1名。 
先进班集体:每学院推荐1个。 
四、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1、已获得过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选。 
2、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个人和集体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书面版及电子版;推荐名单表、评议表只需报送电子版。
3、所有材料要求于3月6日(周二)上午前将材料报学院团总支,电子版发至(86080416@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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