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6-09-22 17:39:10           浏览数:0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至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制额度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13号)要求,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填报结束后,受理发放工作将于今年暑假全面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本批助学贷款申请对象面向在校生中(11届毕业生除外)持有“校园绿卡”的山东籍学生,无“校园绿卡”的学生不予审批。但因额度有限,且立足我校高年级困难学生已有过多次申请助学贷款机会的实际情况,本批要优先审批10级学生和上一年度已贷款成功本次仍有贷款诉求的学生及有特殊情况确需贷款的08级、09级高年级学生。对已在校申请过助学贷款,但自动放弃的学生将不再受理申请,对于有贷款意愿的非山东籍在校学生,可自行咨询本人生源地县(市)教育局或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申请办理。
二、贷款额度
按照省厅要求,本批次贷款额度仅为11-12学年额度。每生贷款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累加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宣传发动,要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将贷款安排给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贷款额度用足、用好。对于申请成功但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成功办理贷款手续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困难学生资格。
四、注意事项
 “家庭电话”栏目,要求填写家庭座机电话,“家庭详细地址”栏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或村庄。
五、上报时间:
各班级请于本周六4月23日前上交所有表格(海都学院学生要求本周五中午12点前上交所有表格)。
六、上交材料:
1、申请学生的《青岛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材料(附件2)可以到外国语学院网站下载
2、外国语学院2011-2012学年贷款学生信息采集(excel表格)请将电子版发到团总支邮箱:86080416@163.com,纸质文件需要班主任签名。

         
                               外国语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外国语学院2011-2012学年贷款学生信息采集.xls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助学贷款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