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17:40:00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做好2010-2011学年度“六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校学习满一年,成绩优秀且获10-11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均有资格申请“六和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实践我校良好校风学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威信较高,本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为A等级。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动手实践能力强,学年考核成绩优异,且荣获本学年度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身心健康,素质全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奖励名额
全校共评选18名“六和奖学金”获得者,外国语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进行评选,每生奖励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同学需提交候选人登记表、评议表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份于12月9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团总支(电子信箱:86080416@163.com)。
3、学院初评。学院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与有关材料一并报学校进行评选
候选人评议表.xls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20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