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02 22:53:07 来源:外国语学院          浏览数:0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外国语学院推免监督小组与外国语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织推免生推荐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纪卫宁

  工作小组副组长:王珍,鲁华山

  工作小组成员:徐玉凤,王健,左燕茹,黄堃,高秀雪,杜敏

  联络员:宋少华

  联系电话:58957417

  监督小组:王晓雷,翟崑,王亚琳

  监督电话:58957416

  专家审核小组:王珍,鲁华山,徐玉凤,左燕茹,高秀雪,王健,宋少华,杜敏,黄堃

二、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办法

  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比例进行分配,以四舍五入方式确定整数后分配至各专业。

  2.各专业分配名额

  英语3人,英语(跨境电商)3人,日语1人,朝鲜语1人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参与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学生仅可申请主修专业的推免名额。

  2.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4. 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综合推免条件及要求

  1.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中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选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学生课程成绩以推免报名时现有成绩为准),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在一类竞赛中,获主体赛/主赛道国家级最高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放宽至前50%。

  2. 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通过相当水平的语种测试。

  3. 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四、遴选办法

  1. 按照综合成绩绩点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90%+特殊学术专长绩点×5%+发展素质绩点×5%。

  2. 特殊学术专长绩点(5%)

  特殊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专家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签订,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特殊学术专长绩点的计算办法:学生个人得分除以本专业本项最高得分,再乘以5为该项绩点。详见《特殊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对照表》(附件1)

  3.发展素质绩点(5%)

  ①主要测评指标

  发展素质主要包括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服务和社会工作(含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三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②具体测评内容

  A.创新创业(系数0.6)

  主要考察学生发表专业论文情况,参加学习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情况,专业证书及非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情况。

  B.实践服务(系数0.2)

  主要考察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与服务并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团队、先进个人、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等奖励情况。

  C.社会工作(系数0.2)

  主要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

  ③发展素质绩点的计算办法

  学生个人得分除以本专业本项最高得分,再乘以5为该项绩点。发展素质绩点=创新创业绩点×0.6+实践服务绩点×0.2+社会工作绩点×0.2。

  详见《外国语学院学生发展素质加分标准一览表》(附件2)

  4. 说明

  ①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计入某项成绩加分,不重复计算。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的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准)。

  ②学院根据事先分配的各本科专业推免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推免生资格;当综合成绩绩点一致时,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当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学院应安排其签署书面的《自愿放弃推免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推免程序

   学校布置推免工作,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报遴选推荐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学院报备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员信息,同时报送其签署的《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研究确定各本科专业的推免生分配计划;依据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推免资格名单需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按照要求报送遴选 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六、质量保障

   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规定执行。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知悉亲属或直接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一律实行主动回避;凡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要主动报备。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政策规定的,学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院须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学院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政策,向学生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咨询申诉渠道,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 1 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 5 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 5 年。学院将纸介质电子扫描和录音录像电子材料刻录光盘,连同纸介质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七、附则

  1. 本细则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细则适用于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特殊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对照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级别

加分标准

得分

特殊学术专长

 

专业论文

独立作者或首位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论文(以青岛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SCI、SSCI、CSSCI期刊

 

100

 

北大中文核心

 

 

70

 

本项得分

 

 

 

 

 

 

 

附件2

  外国语学院学生发展素质(创新创业)加分标准一览表(表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级别

加分标准

得分

 

创新创业

学习竞赛及科技创新

参加学习竞赛及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表彰奖励

 

一类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特等奖、金奖)

1位

100

 

 

2位

90

 

 

3位

80

 

 

国家级二等奖

(银奖)

1位

80

 

 

2位

70

 

 

3位

60

 

 

国家级三等奖

(铜奖)

1位

60

 

 

2位

50

 

 

3位

40

 

 

省级一等奖

独立或首位

30

 

 

省级二等奖

独立或首位

20

 

 

省级三等奖

独立或首位

10

 

 

二类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独立或首位

60

 

 

国家级二等奖

独立或首位

40

 

 

国家级三等奖

独立或首位

30

 

 

省级一等奖

独立或首位

20

 

 

省级二等奖

独立或首位

15

 

 

省级三等奖

独立或首位

10

 

 

三类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独立或首位

20

 

 

国家级二等奖

独立或首位

15

 

 

国家级三等奖

独立或首位

10

 

 

省级一等奖

独立或首位

5

 

 

省级二等奖

独立或首位

3

 

 

省级三等奖

独立或首位

1

 

 

主持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或结题

国家级结题

30

 

 

国家级立项

15

 

 

省级结题

20

 

 

省级立项

10

 

 

本项得分

 

 

 

 

 

说明:竞赛以《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最新文件)为准。

外国语学院学生发展素质(实践服务)加分标准一览表(表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级别

加分标准

得分

实践服务

 

社会实践与服务

作为队长参加社会实践,团队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

30

 

国家级二等奖

20

 

国家级三等奖

10

 

省级一等奖

20

 

省级二等奖

15

 

省级三等奖

10

 

国家级团队

30

 

省级团队

15

 

国家级先进个人

30

 

省级先进个人

15

 

本项得分

 

 

 

 

 

 

外国语学院学生发展素质(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一览表(表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级别

加分标准

得分

社会工作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30

 

志愿服务

作为队长或主答辩人参加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大赛,团队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国家级金奖

30

 

国家级银奖

20

 

国家级铜奖

10

 

省级金奖

20

 

省级银奖

15

 

省级铜奖

10

 

国家级团队

30

 

省级团队

15

 

国家级先进个人

30

 

省级先进个人

15

 

到国际组织实习

持有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或者荣誉证书

-

30

 

本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