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6-09-22 17:38:05           浏览数:0

 

  高考在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期间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于近期加强学生管理的工作布置如下:

  1、各学院学工办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讲明替考等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要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坚决杜绝替人考试等违纪现象,对有替考倾向以及其它违纪行为倾向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及时制止。

  2、高考时间为6789日,在此期间,在校学生一律不准请假。

  3、高考期间,各学院要派专人严格清点本学院学生人数,清查时间为6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69日上午900-1100

  4、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算为请假。各学院要通过实习单位或通过电话联系本人,落实学生的情况,并在附表备注中注明人数。

  5、学生工作处设立举报电话86080501,若发现有学生替人高考或有替考嫌疑,以及其它违纪行为的,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或向各学院反映。

  6、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参加高考的在校大学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触犯法律的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7、建立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追究学院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8、高考期间,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人员到各学院对学生清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院务必于65日上午930前将本学院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电子版报告发送到(xgbjyk@163.com),679日期间,每天下午1700前将清查结果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xgbjyk@163.com)。

附:各学院高考期间学生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