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毕业生预征工作按以下流程进行:
2、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预征登记表》可参照学工在线国防教育栏目所挂模板规范填报),填写报名信息(其中《补偿代偿申请表》学费补偿方式,要求采用存入银行的方式,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入伍学生本人在中国银行城阳支行开户的账号,并要在该账号上存入一定数额资金,防止被消户,要确保所报账号两年之内能随时接受划款)、上传照片并确认报名。
4、打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两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可参照学工在线国防教育栏目所挂模板规范填写)。请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两份《预征登记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目中对该生在校期间表现特别是政治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能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和学位证书)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并盖学院党总支章,另一份只签署意见,不签名、不盖章(由学校领导签名,盖学校章)。同时打印《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于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集中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N102)和学生资助中心(G403)签名盖章后再复印1份,6月15日前将两表并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交武装部。
5、6月15号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学校属地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
6、6月30号前(具体时间另行安排),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学校属地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10月31日征兵开始前,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入学前户籍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向入学前户籍地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兵役机关安排体检、政审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被批准入伍后,预征对象要及时将入伍时间及去向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反馈所在学院学工办。12月20日前,各学院汇总上报到武装部。
11、2012年1月15号前,督促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中心将《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补偿代偿申请表》通过机要寄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处资助中心,邮政编码:266109,收件人:王国辉)。
12、2012年2月后,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县级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报送省级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