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17:37:31 浏览数:0
通 知
全体毕业生注意:
目前,学校向省人事厅上报就业方案的时间日益临近,但仍有部分毕业生对就业协议或人事代理问题产生疑问。现就有关问题再次强调说明如下:
1、就业协议非劳动合同。毕业生毕业后只要到单位报到上班,即完成履约。除非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单独注明,不受工作时间年限长短的约束。
2、就业协议(包括人事代理协议)是派发毕业生档案户口的唯一依据。已经签约同学的档案派发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事局(或直接派发至由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户口派发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户口迁移去向、个人档案发往地址、报到证报到地址三者一致(外省生源将发往省市级人事厅或教育厅毕分办)。
3、未签约同学的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高考报名地)。需要注意的是,最后的迁回地址是县市一级部门。比如,生源地是莱阳的同学,档案户口的迁回地址是莱阳市,而非烟台市人事局。
4、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在哪一个地区工作,档案户口就应该落在哪一个地区,否则,即成为通常所说的“外来打工者”,将来在计算工龄、定级,或在该地区更换就业单位,考公务员事业编制,甚至婚姻登记等诸多问题时,都将因为户籍限制而无法办理。
5、若毕业生想留在某个地区就业,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单位。这种情况下,应该尽快在该地区做人事代理:即与人事代理公司“签约”,由他们给毕业生落户、保管档案。这样毕业生就具备了该地区户籍,然后尽可以在该地区的任何一家单位工作、生活而不受户籍、档案等政策的限制。
人事代理是近几年来国家政策鼓励推行的一种方式,尤其适合在非生源地就业的这种情况。
人事代理办理地点:G---405房间
6、所以,毕业生一定不要认为签约只是为了学校统计方便,签约是涉及毕业生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希望各位毕业生认真落实。
7、从我校和兄弟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无法为毕业生保留档案和户口。
8、离校时毕业生发到手的材料包括学位证(本科)、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需要说明的是:(1)领到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地点(工作单位或生源地人事局)报到,查询档案。(2)户口迁移证即通常所说的“户口”,千万不可丢失,并要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30天)办理落户。
9、再次重申:学校上报就业方案的时间
学院学工办
2007.5.24 15:40